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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哪些是重点疫区?外人能回襄城吗?公告来了!

为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严格执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要求,现就加强出租房和居民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租赁。出租方应加强防疫和自我保护意识,并要求要求租赁的人员如实提供详细的信息,如出发地、旅行路线、健康状况等,以减少隐患。对在我区不工作、不经商、不学习的人员,以及在湖北、温州、杭州、台州等浙江重点疫区的人员,要严格控制。应遵循暂停租赁的原则,以防止因人员流动增加而导致流行病蔓延的风险增加。应落实“防止外来进口和防止内部扩散”的要求。

苏州市相城区关于加强出租屋及住宅区防疫控制的通知

第二,告知。出租方应配合政府做好防疫和控制宣传工作。湖北、温州、杭州、台州等浙江重点疫区的原租户,如尚未返回该阶段,应告知其近期内不会返回该阶段,待疫情稳定后再返回该阶段。对于已回家的住户,通知来自湖北、浙江、温州、杭州、台州等地的住户,或经过上述地区的住户,与疑似或确诊为肺炎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并有发热、咳嗽等疑似不适症状的住户,必须主动向村(社区)登记报告。告知承租人相关要求,如少出门、不来访、不聚集、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等。

苏州市相城区关于加强出租屋及住宅区防疫控制的通知

三。注册。出租人必须主动向当地派出所报告租赁外籍人员的情况,并配合派出所做好外籍人员的登记工作,确保真实姓名、真实人数和实时登记。

4.劝阻。出租人应及时劝阻和制止与外国房客、外国游客聚集用餐、乱扔垃圾、外出游荡和随地小便等行为。第五,隔离。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内实施家居隔离措施的,出租人应积极配合村(社区)干部、住宅物业和志愿者做好控制工作,防止他们在家居隔离期间外出。积极配合村(社区)干部和志愿者提供相关服务。

报告。出租人如不听劝阻,擅自外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村(社区)报告,承租人被隔离在家,出现发烧、咳嗽等可疑不适症状。

7.管理。社会居住建筑和企业居住区要按照本通知前六条的要求,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专业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履行居住区防疫和控制责任。安排专人对通道、浴室、淋浴室、电梯、食堂等住宿房间和公共房间进行全面消毒。每天在住宿区,并做好消毒台账记录;住宿区将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并指派专人加强住宿门禁的守卫职责。外国游客不允许进入。确需会见的,应当指定单独的会见地点,并实行访客登记制度。必须执行进出医院人员的体温测量系统。

苏州市相城区关于加强出租屋及住宅区防疫控制的通知

八、倡导。在疫情期间,所有出租户和居住区都应积极倡导外来人员居住地和工作单位的“两点一线”工作和生活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外出和预防感染。

凡违反本通知前七条规定和苏州市相城区肺炎防疫指挥部有关规定,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阻挠执法或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我在此宣布。

苏州市相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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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市相城区关于加强出租屋及住宅区防疫控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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