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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5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从4月份开始,苏州大部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将按照新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日前,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5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桂宝[2015]3号),明确了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从4月份开始,大多数灵活员工将按照新标准支付工资。

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

2015结算年度,苏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与上一结算年度相同,从2300元开始,共确定18个档次,其中最高缴费档次调整为16700元。按照20%的缴费率,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额为460元,最高缴费额为3340元。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为1700元,按11%的比例计算(含基本医疗保险的10%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1%)。同时,大额医疗费用社会救助基金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支付,共计每月192元。总的来说,每月最低应付金额从去年的641元增加到652元。

从4月起,已在各受托银行办理缴费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将由各受托银行根据新调整的金额自动扣款,其中养老保险月缴费额将根据其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保险缴费申请时选择的等级相应金额进行调整。医疗保险月支付金额调整为192元,月支付期限仍为25日。

提醒:广大灵活就业被保险人应注意城市社会保障机构、江苏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各分行发布的公告,并在各银行分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存入足够的支付金额,避免因金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影响享受相关待遇。

标题:2015年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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