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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吴江房东、房客:这是关于加强出租屋和居民区传染病防治的通知。

为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全面遏制疫情蔓延,根据江苏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要求和《苏州市关于加强和规范流行期社区防控“十要素”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出租房和居住区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租赁。在我们地区不工作、不做生意或不学习的员工应该受到严格检查。原则是暂停租赁。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来自湖北、温州、台州、杭州、宁波、信阳、驻马店、合肥、阜阳、南昌等安徽、江西重点地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的新移民。严格防范人员流动增加造成的疫情扩散风险,落实“进口防扩散、内部防扩散”的要求。出租人应加强防疫和自我保护意识,出租人应要求承租人如实提供详细的信息,如出发地、旅行路线和健康状况,以减少隐患。

关于加强吴江市出租屋及住宅区防疫控制的通知

第二,告知。出租方应配合政府做好防疫和控制宣传工作。对于尚未返回吴的重点地区的原住户,建议他们近期不要返回吴,待疫情稳定后再返回。对于返回的承租方,必须告知承租方相关要求,如自我隔离、禁止探视、禁止聚集、禁止聚集、佩戴口罩、经常洗手等。通知来自或经过重点地区、与疑似或确诊肺炎患者接触的新冠状病毒感染者,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疑似不适症状者,主动到村(社区)登记。

关于加强吴江市出租屋及住宅区防疫控制的通知

三。注册。出租人必须主动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告知租户外来人员的情况,配合派出所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确保实名、实名、实时登记。

4.劝阻。出租人应及时劝阻和制止与外国房客、外国游客聚集用餐、乱扔垃圾、外出游荡和随地小便等行为。

第五,隔离。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内实施家庭医学观察措施,出租人应积极配合村(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医务人员、住宅物业和志愿者做好控制工作,防止他们在家庭医学观察期间外出。积极配合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报告。如果观察家庭用药的承租人不听劝阻,擅自外出,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出租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村(社区)报告。

7.管理。社会居住建筑和企业居住区要按照本通知前六条的要求,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专业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履行居住区防疫和控制责任。安排专人对通道、浴室、淋浴室、电梯、食堂等住宿房间和公共房间进行全面消毒。每天在聚集住宿区,并做好消毒台账记录;住宿区将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将指派专门人员加强住宿警卫的警卫职责。外国游客不允许进入。确需会见的,应当指定单独的会见地点,实行访客登记制度;必须执行进出医院人员的体温测量系统。

关于加强吴江市出租屋及住宅区防疫控制的通知

八、倡导。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出租户和居住区都要积极倡导外来人员居住地和工作单位的“两点一线”工作生活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外出和预防感染。凡违反本通知前七条规定和苏州市吴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公安机关将严惩犯罪嫌疑人。

我在此宣布。

吴江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疫控制总部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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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加强吴江市出租屋及住宅区防疫控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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