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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从2017年4月1日起,苏州市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标准将逐年提高。提高50元,苏州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再次增加。

根据苏州市人民协会官方微观报告,经苏州市政府同意,从2017年4月1日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将进一步增加,苏州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将再次增加。

具体调整内容:

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个人账户全年提高标准50元,按年龄分别确定如下:

1、70岁以上1200元至1250元;

2、70岁以上(含70岁)1400元至1450元;

3.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从1650元增加到1700元。

上述政策将于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姑苏区、苏州高新区、吴中区、襄城区参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他市、区参照实际执行。

苏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相关问题解答

1.员工健康保险账户何时每年更新,账户金额如何计算?

按照规定的比例或金额,市社保中心将在每个结算年度开始时(每年4月1日)预记录参保人在当前结算年度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第一个参保人将在保险当月预记录当年剩余月份的个人账户金额),并在每个结算年度结束时(每年3月31日)根据结算年度的实际收入和支出结算预记录的个人账户金额。

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包括本单位职工、灵活就业职工、同意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待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按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比例进行登记,45岁以下3%,45岁以上(含45岁)4%。

2017年,根据苏联人民保险协会新发布的第5号文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年度标准将提高到50元,70岁以下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标准将分别从1200元提高到1250元。70岁以上(含70岁)1400元至1450元;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从1650元增加到1700元。

2.如果我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钱用完了怎么办?

享受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用完后发生的60%(在职)/70%(退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职自谋职业600元、退休自谋职业400元后,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定限额内结算。

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和单位诊所)的安置比例可分别提高到80%(在职)/90%(退休)。

工作的支付限额是3800元,退休的支付限额是4500元。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包括自保部分积累)只能由乙类以上定点单位享受,用于医疗和购药。

3、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除门诊医疗调剂外,还可以用于什么?

为了增强参保职工的医疗保健意识,提高其健康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苏州市不断扩大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参保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较大时,除门诊医疗和调剂外,可用于支付下列费用:

第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余额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自费费用。

第二,当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在6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个人自费发生的准品牌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和诊疗项目的费用,将从上年余额6000元以上自动直接结算。

第三,如果被保险员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前几年余额超过3000元,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自愿用于购买所需的商业健康保险。

前几年余额超过3000元可以购买1000元。

如果往年余额超过6000元,你可以买2000元。

特别是,在购买商业保险时,被保险人可能不仅是被保险人本人,而且是其直系亲属。

标题:苏州退休人员健康保险个人账户全年录入标准从4月1日起提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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