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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园区内商业建筑这么多,如何分工合作做好防疫工作,安全有序地返回工作岗位?

所有功能区、街道、社会工作委员会和企业:

为严格执行《江苏省关于全面实施进入江苏省人员健康状况主动申报制度的紧急通知》、《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通知》(第5号)和《苏州市关于加强和规范流行期间社区防控“十要素”的通知》(第7号)的要求,有效帮助返乡企业员工有序返回园区,根据园区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非本市人员进入公园时,应主动向卫生监督站出示身份证和暂住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无上述证件者,在防疫期间禁止进入公园。

3.仍在湖北省、温州市、浙江省台州市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我不得不推迟返回公园,直到另行通知。对于1月23日后从湖北省、温州市、台州市、浙江省等疫情严重地区或通过上述地区来(回)苏的人员,包括拥有独立成套住房(自有或自租)的人员,将从到达园区之日起进行为期14天的家庭医学观察,并严格执行家庭观察管理制度。当出现发热(37.3度及以上)、咳嗽、气短等不适症状时,应戴上口罩,通过社区联系运送到最近的发热门诊。如果没有独立的房屋或集体房客,社区居委会将安排14天的集中医疗观察。观察期结束后,社区可以在签发检疫放行证书后恢复工作。

苏州公园员工出入境防疫注意事项

4.除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台州市及其他疫情严重地区外的返乡人员在社区登记后,将在家中进行观察。企业员工的观察期将超过7天。当出现发烧(37.3度及以上)、咳嗽和气短等不适症状时,应戴上口罩,前往最近的发热诊所(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观察期结束后,企业员工可在社区出具终止观察证明后重返工作岗位。

5.对于正常复工并在园区外生活的企业员工,凭发展委员会盖章的复工通知(复印件)和企业提供的考勤记录和证明,在正常上下班时间进入园区时无需再进行入户观察。

6.园区总部企业指导小组应当建立人员正常流动的协调机制。企业员工不能正常上班或生活的其他情况,由职能部门协助企业协调相关部门,特殊情况报企业指导小组协助。

苏州工业园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防疫总部企业指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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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公园员工出入境防疫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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