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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到2020年,苏州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实现“三强一优”的目标(即附属医院、市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将得到加强,院前急救、康复和医疗服务一体化将进一步完善)。详细规划请参考本文。

苏州五年新增90家医疗机构详细规划表:

[31家新综合医院]

三级综合医院:全市将设立16所三级综合医院,现有11所,新增5所,其中工业园区1所(苏州独墅湖医院),高新区1所(苏州市科技城医院),吴中区1所(吴中人民医院),襄城区1所(襄城人民医院),民营三级医院1所。

二级综合医院:全市将设立60所二级综合医院,剩余34所,新增26所,其中姑苏区1所,工业园区2所,吴中区3所,襄城区2所,吴江区1所,常熟市6所,张家港市5所,昆山市2所,太仓市4所。

一级综合医院:除乡镇卫生院外,现有的一级综合医院将予以保留,不再增加。

[一所新中医医院]

中医医院的床位分配标准是每千名居民0.6张床位。全市有12家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现有11家,新增1家。同时,要加强综合医院的中医药建设,开展以中医药为特色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对中医药医疗服务的需求。

[24家新的专科医院]

全市各类专科医院按照原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所列的专科类别设置。现有的39所专科医院得到维持,总数控制在70所以内。各级政府要优先建设传染病、精神疾病、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功能的专科医院,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200张床位以上的专科医院。

儿童医院:全市将建立两所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综合医院将搬迁,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总部将保留。

妇幼保健院:利用可调地块资源建设市级三级妇幼保健院,每个县级市应建设一所二级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应加强儿科和妇产科建设,以满足医院分娩和儿科医疗服务的需要。

传染病医院:设置6所,其中张家港市、太仓市、吴江区各保留3所,增加1所。规划期内不能新建的,必须在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传染病病区,保证传染病病人的诊疗需要。

精神病院:在吴中区设立8所,其中保留7所,增加1所。

肿瘤医院:设4个,其中2个保留,2个新增。苏州质子治疗中心已建成200个肿瘤床。

康复医院:建立了13所,其中5所保留,8所增加。利用广济医院的原址,将建造一所有500张床位的三级康复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康复病房,基层医疗机构应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口腔医院:设置10所,其中保留6所,增加4所。规划期内将建设三级口腔医院。

眼科医院:设立5家,其中3家保留,2家增加。

耳鼻喉科医院:设4个,其中3个保留,1个增加。

骨科医院:设立5家,其中3家保留,2家新增。

其他专科医院:将设立12所,保留现有美容皮肤病专科医院。

[20家新的老人护理机构]

老年护理机构的床位分配标准为每千名居民0.8张床位。

疗养院:将建立50个,其中34个将保留,16个将增加。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养老院,引导非机构性乡镇医院设立养老院或护理病房。

老年医院:建立5个,其中1个将保留,4个将增加。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老年门诊,条件允许时应设立老年病房。

[未添加门诊部]

在规划期内,门诊总数将得到控制,各地区现有门诊数量不增加。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立不受规划布局的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西医专业人士在社区设立个体诊所或行医,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医零售商店设立中医坐席诊所。

[14个新增医疗机构]

采供血机构:保留苏州中心血站和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吴江分局,保留常熟单采血站。

急救中心:苏州急救中心、常熟急救中心、昆山急救中心、太仓急救中心将保留,张家港市将有独立的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吴江区的急救系统将纳入苏州城市网络。完善院前急救站布局和建设,实现全市急救调度网络化。

体检机构:设立15家,其中保留6家,市区增加4家,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各增加1家。

集中式消毒供应机构:设置7个,其中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各保留2个,增加1个。

血液透析中心和体检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和体检中心建设国家标准颁布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便于社区服务的第三方血液透析中心和体检中心。

详情请参见:苏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

标题:苏州五年内新增90家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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