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53字,读完约3分钟

【简介】:12月25日,苏州市国土资源局正式下发通知,从2016年1月5日起,市区(姑苏、吴中、襄城、虎丘区)将实行房地产统一登记。房地产登记真的来了,具体内容是什么?让我们看看以下内容。

根据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公告,根据国家和省推进房地产统一登记的总体规划,经市政府同意,苏州市国土资源局于12月25日正式发布通知,自2016年1月5日起在市区(姑苏、吴中、襄城、虎丘区)实施房地产统一登记。

什么是房地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又称不动产登记,是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向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申请将申请人的不动产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行为。

1.登记是当事人适用的一种行为。

2.注册是国家专业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是不动产的物权及其变动。

4.登记事项应当记入房地产登记簿。

实施范围:姑苏区、吴中区、襄城区、虎丘区

实施日期:2016年1月5日

处理类型: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和抵押权。

处理原则:

根据国家“不变,不变”的原则,原依法颁发的各类房地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证书不得更换。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并逐步由新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取代。

新的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除了以前的主人,常见的情况,地点等。,新的房地产产权证还增加了一个激光区和一个房地产单元号,其中房地产单元号是全国唯一的数字,其功能相当于房屋的“身份证”号。

苏州房地产登记证(照片)有多长

通知提醒,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地产交易的管理。值得注意的是,从2015年12月28日起,为顺利衔接过渡,方便百姓,造福百姓,凡申请房地产登记或土地登记的,均可按统一房地产登记的要求提交材料。新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将于2016年1月5日颁发,新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将于2016年1月5日颁发。目前,没有公民申请。

房地产产权登记地点:

受理电话名称及地点范围:苏州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一楼窗口)苏州市赣江西路1018号姑苏区68633216苏州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位于苏州市人民路1058号姑苏区人民路二楼窗口(为方便单位及公众申报房地产交易及缴纳相应税费,凡因房地产交易申请房地产登记的,请向人民路窗口申报)

65214572苏州房地产登记中心吴中分中心(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窗口)吴中区吴中区房地产登记中心吴中分中心(度假村窗口)吴中区孙吴路(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大楼东侧综合楼)吴中区66317860苏州房地产登记中心相城分中心相城区公共服务中心3楼相城区清远路168号67591828虎丘区行政中心3楼 苏州市虎丘高新区石山路2号新创大厦68255830东虎丘区苏州房地产登记中心虎丘高新区分中心(只接受不涉及房地产的土地登记业务)68753076

标题:苏州房地产登记将于2016年1月5日正式实施

地址:http://www.slqncy.com/szfc/5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