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909字,读完约5分钟

【简介】:从2015年5月15日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进行重大调整。此次调整涉及贷款最高限额、贷款限额计算公式、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二次使用利率等方面。

5月9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5月7日,苏州市发布《关于促进苏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从2015年5月15日起,苏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进行重大调整。这是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最大的政策调整和突破。这也是呼应国家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积极信号”的具体体现。

苏州新住房公积金政策将于15日实施

此次调整涉及贷款最高限额、贷款限额计算公式、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二次使用利率等方面。

解读苏州住房公积金新政的四大调整

调整1:提高贷款上限

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新建住房50万元、现有成套住房35万元(二手房,下同)调整为70万元,分别增长40%和100%。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由新建住房30万元、现有成套住房21万元调整为45万元,分别增长50%和114%。

政策解读:对于申请贷款的员工来说,只要符合计算条件,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大幅增加,直接增强员工购房和理财能力。

调整二:增加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

除继续执行个人账户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的公式外,增加员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的公式,员工自主选择。根据员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金额的公式如下:贷款申请人(包括符合贷款金额计算条件的共贷申请人)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之和×35%×12(月)×贷款期限。

政策解读:存款基数低但个人账户余额大的员工可以选择个人账户余额倍数法计算贷款金额;个人账户余额少但存款基数高的员工,特别是那些刚就业并准备买房的员工,可以选择还款能力公式法来计算贷款金额。

调整3:降低首付比例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格的20%。也就是说,首付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格20%的适用对象将从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住房扩大到购买全部自有住房。(注:自2014年10月31日起,苏州市已执行公积金贷款第二次使用首付比例不得低于住房总价格的30%的规定。)

政策解读:原规定是员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而购买现有成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调整后,只要符合首付比例20%的要求,员工就可以申请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对于总价在110万元以下、9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住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时,首付20%、贷款总额88万元的优惠政策不变,购买现有成套住房的优惠政策由首付30%、贷款总额77万元调整为首付20%、贷款总额88万元

如果员工申请合并贷款,首付比例应参照商业银行的相关首付比例要求。

调整4:取消公积金贷款二次使用利率上调

取消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的规定,即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同档次的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政策解读:取消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规定,让职工购买改良住房可以减轻利息负担。如果员工申请20年70万元的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并以等额本息方式偿还贷款,新政策将在不提前还款的前提下减少员工利息支出3.58万元。

给你一个算账的例子

以小王和肖旭为例:他们都是新员工。他们第一次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总价154万元的二手房。小王的实付工资基数为7000元,个人账户余额为2.5万元,徐的实付工资基数为6600元,个人账户余额为1.5万元。

根据原政策,王、徐首付30%,即46.2万元,其余107.8万元为合并贷款。由于小王和肖旭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超过3.5万元,按10倍月倍数法计算,可获得公积金贷款35万元,商业贷款72.8万元。按照20年期贷款还款方式,待还本息总额为175.05万元。

根据调整后的新政策:首付比例根据商业银行要求不低于30%。虽然肖旭和小王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只有3.5万元,但他们的公积金存款基数相对较高。按照公式法,他们可以申请7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而商业贷款只需要37.8万元。同样,按照20年期贷款和等额本息还款法,他们需要偿还的本息总额为166.27万元。

相比之下,新政策将利息支出减少了8.8万元。

目前,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操作规则及相应的业务系统支持调整正在推进过程中。新政策将于2015年5月15日正式实施。截至2015年4月底,苏州累计住房公积金1156.3亿元,公积金716.9亿元,公积金贷款2950亿元,公积金贷款637.8亿元,职工住房2859.5万平方米。住房公积金余额439.4亿元,公积金贷款余额379.6亿元,资本利用率86.39%。

标题:苏州新住房公积金政策将于15日实施

地址:http://www.slqncy.com/szfc/7177.html